产品名称: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4号(关于进口白俄罗斯有 发布时间:2024-03-20 18:26:28 来源:乐鱼体育最新登录地址 作者:乐鱼体育官方网页版

  核心提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白俄罗斯共和国农业和食品部关于白俄罗斯有机栽培介质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白俄罗斯有机栽培介质进口。……(世界食品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白俄罗斯共和国农业和食品部关于白俄罗斯有机栽培介质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白俄罗斯有机栽培介质进口: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白俄罗斯共和国农业和食品部关于白俄罗斯有机栽培介质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本公告中的有机栽培介质(Organic culture medium)是指在白俄罗斯共和国境内开采或种植的原料,经加工处理制成的有机栽培介质,包括以下产品:

  (一)组织培养介质、椰壳纤维、椰糠、木屑、木材刨花、木片、软木、无活力的苔藓、泥炭、泥煤、稻壳/糠、谷壳、咖啡果壳、花生壳、棉籽壳、甘蔗渣、葡萄果渣、可可豆荚、油棕壳炭、树皮以及其他有机栽培介质,不包括土壤。

  输华有机栽培介质应来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注册登记的白俄罗斯加工企业,加工企业由白俄罗斯共和国农业和食品部(以下称白方)向中方推荐,推荐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产品种类、注册登记号码,企业各功能区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和关键参数、产品成分检测报告、防疫管理措施等材料。中方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或开展视频、现场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予以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加工企业名单在中方网站公布并动态更新。

  此外,也不得携带其他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和对农林业生产、生态环境有严重危害的有害生物和外来物种。

  1.加工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溯源管理体系,采取有效的防疫措施,加强对加工、仓储、运输等环节的控制,避免原料或成品等被植物种子、土壤、动物尸体、动物粪便、禽类羽毛、植物残体以及其他生物安全风险物质等污染。

  2. 输华有机栽培介质应是干的,且不具备繁殖能力,未曾用于栽培或任何其他农业目的。出口前的存放场所应相对独立,干净卫生,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被有害生物侵染。

  3. 输华有机栽培介质应使用密封包装,包装材料应是首次使用且干净的。每个包装上应用中文和英文注明栽培介质名称、产地、加工企业名称或其注册登记号码等信息。

  (2)不带栽培介质成分以外的其他物质,如植物种子、土壤、动物尸体、动物粪便、禽类羽毛、植物残体;

  5. 输华有机栽培介质运输过程中不得拆开或更换包装,运输工具应干净卫生,不带有害生物及其他杂物。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结合本要求第四条和第五条,对进境有机栽培介质实施检疫,合格后准予进境。

  (四)发现活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其他对农林业生产、生态环境有严重危害的有害生物的,作除害处理。无有效除害处理方法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发现上述不合格情况,中方将向白方通报,并视情况采取暂停相关企业、相关种类栽培介质输华,甚至暂停白俄罗斯有机栽培介质输华等措施。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白俄罗斯有机栽培介质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doc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白俄罗斯有机栽培介质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返回